传统文化,与青春时尚“激情相拥”******
编者按:
当“燃爆”的国产影视、复兴的非遗国粹、跨界联名的国货产品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大众生活中,热衷“国潮”、喜爱“国风”,成为人们消费观念转变、精神需求“升级”的直观体现,彰显着中国文化不断走向自信自强的鲜明趋势。
有这样一群正在与时代“赛跑”的青年人,让优秀传统文化以新的形式被传承发扬。在他们的世界里,传统并不意味着褪去光环的“老旧物件”,而是代表着新潮、活力和无限可能。让我们一起听听他们的故事,感受古老与青春的“激情相拥”。
【一线讲述】
武夷茶飘出“年轻的味道”
讲述人:国家级高级评茶师、制茶工程师 陈 峰
“仙翁遗石灶,宛在水中央。饮罢方舟去,茶烟袅细香。”这是宋代著名理学家朱熹对武夷“山、水、茶”的动人描绘。武夷山茶叶生产历史悠久,茶文化底蕴深厚。以正山小种、金骏眉为代表的红茶,以武夷岩茶为代表的乌龙茶在武夷山孕育、向世界传播,独特的制作工艺造就了武夷山茶叶特有的色、香、味,让武夷山成为中国茶科技的核心发源地。
武夷山燕子窠茶园晨景。肖文凤摄/光明图片
作为武夷人,我一直酷爱饮茶。杯茗在手,心神俱醉。我也乐于向亲朋好友推荐武夷茶,介绍茶文化。令人欣喜的是,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也开始青睐武夷茶,让武夷茶变得更时尚、更新潮了。这得益于近年来武夷山走好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三茶”统筹发展之路的探索。“三茶”融合,不仅让武夷茶有了更多“年轻”的味道,也给武夷山乡带来了乡村振兴新气象。
古老的武夷茶,“科技味”“生态味”越来越浓了。这些年,在科技特派员的帮助下,武夷山建起一座座“无化肥无农药”生态茶园,茶叶优品率比以往提高了80%,每公斤生态茶最高能卖到2600元。2022年9月底,武夷山全市11601户茶农、1683家茶企向社会作出了“禁用除草剂,生产无公害茶”的承诺,让茶叶品质更有保障。
年轻人有自己的口感喜好,传统岩茶太霸气,新茶客较难接受,制茶师们就改良工艺细节,让岩茶既有岩骨花香,又滋味甜醇,深受年轻茶客喜爱。
如今,在继承传统制茶工艺精髓的基础上,武夷茶企正持续做优茶品牌、创新茶科技,开展“茶叶种植标准化、茶叶深加工标准化、茶产业服务标准化”三产融合,茶叶生产加工向标准化、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红茶的品饮方式也有所创新,从传统清饮向新式调饮拓展,吸引了更多年轻消费者喝茶、爱茶、懂茶。
种茶靠科技,卖茶靠文化。武夷山是历史上万里茶道的起点。近年来,武夷山挖掘茶道、茶艺、茶馆、茶诗、茶歌、茶戏、茶事、茶俗等茶文化,推动茶产业与旅游、健康养生、文化创意、会展等产业跨界融合。“印象大红袍”“茶世界”“中华茶博园”“万里茶道起点”等精品茶文化项目,成为武夷山著名的IP打卡点,吸引着大量游客前来品赏游玩。
顺应信息化浪潮,武夷山打造了茶产业数字体验模式,促进“茶网融合”,并与电商平台合作,做大“电商经济”,打造了一批以武夷山“桃渊茗”为代表的电商茶企。
“潮起来”的武夷茶,竞争力和影响力越来越强。如今,武夷山茶叶面积15万亩,茶企业4600多家,从业人员12万人,年产值过百亿元。“武夷岩茶”区域品牌价值连续五年位居全国茶叶类第二位、品牌强度第一位。
根据南平市印发的《统筹“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到2025年,这里将建成全域绿色生态茶园,茶叶全产业链产值突破500亿元;到2035年,茶叶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成为世界级茶叶生产、交易、文旅、教育、科研、康养中心。文化赋魂茶产业、科技赋能茶产业,我相信,武夷茶一定会清韵流远、香飘世界。
让文化遗产之美回归时尚现场
讲述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国际文化贸易服务中心副主任、非遗策展人 李媛媛
让非遗“潮”起来,是我心心念念的事情,也是我的兴趣所在。2009年,我在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专业深造时,就暗下决心——让更多人欣赏非遗之美。后来,在非遗行业摸爬滚打了多年,我转型成为一名非遗策展人。
非遗策展人李媛媛在一次非遗光影展上布展。光明图片
在我看来,非遗能连接一切,尤其是激发乡村活力。2019年,我策划了非遗版的“梦想改造家”——“乡村非遗爆改慢直播”。那是一个寒冬,改造地点是风筝传承人的农家大院。经过精心设计,我们把仓库变成风筝精品展厅,以全镜面的方式,打造充满光影意趣的展示空间;营造了光影艺术小院,把院里晾晒的玉米“变”成浪花,上面放上惟妙惟肖的鱼灯,对面搭起龙形风筝,寓意“跃龙门”。这次活动的视频播放量达88万次,互动4万多次。此后,曾经冷清的大院热闹了起来,成为集展示、体验、销售为一体的研学基地。
我们还打造了中国立春文化展示和体验中心。这座建筑坐落于浙江衢州柯城区九华乡妙源村盘山路深处。为了让观众一进门就感受到浓浓的春天气息,我们充分调动“视听嗅味触”五维感官,通过移步换景、科技互动、深度体验,把“看春色、听春声、嗅春花、尝春糕、触春神”融入一馆之中。项目刚落成,就迎来了一批批游学的孩子们,深受他们的喜爱。
“子贡曰”光影艺术空间的改造,也是我践行非遗乡村美学的一项得意之作。我把河南浚县古城的古粮仓与子贡的儒商文化结合起来,设计打造了一个奇妙的光影艺术空间——在这里,不锈钢板被弯曲成古粮仓的形状,子贡语录被一束束激光镂空展示,文字的光影铺满整个“粮仓”。展览开放后收获了大量粉丝,很多小朋友一进来就忍不住奔跑,踩着每个文字投射在地上的影子,触摸追踪着“跃动”在墙上的影子。通过打卡拍照、品读文字,文化之美自然而然地“种”在了他们心中。
策划展览之余,我还打造了一个“非遗传二代”平台,聚集了一些非遗传承人的后代。我想和这些“传二代”们一起见证非遗的新辉煌。而现实也在不断坚定着我们的信心。近些年,非遗与国产品牌、国际大牌、影视等跨界携手,扩大了“朋友圈”,也在产业领域得到了新收获。
非遗与大众生活的距离越来越近,让非遗回归时尚的路径也越来越多。我将继续用心做一名非遗策展人,让古老文化的魅力跨越时空、直抵人心。
汉服“出圈”,创业者曹县“赶潮”
讲述人:山东菏泽曹县汉服原创产业中心创业者 孟晓霞
2021年5月,山东曹县因为偶然的机缘爆红网络。“走红,是给有准备的城市”,对于创业者而言,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上海豫园内上演国风主题表演“仲秋月神游”。新华社发
2014年10月,我跟老公回老家时接触到了曹县电商业,便跃跃欲试,不久后,开起了自己的淘宝店。开张当晚,我们就接到了第一笔订单——500件学士服。为此,我们常要守在服装加工厂门口抢货,辛苦归辛苦,心里却充满了干番事业的热情。后来,我抱着一岁多的儿子回到曹县,在电商大潮里摸爬滚打,一点点地摸索、学习。
2017年,“汉服热”开始兴起。对市场的敏感让我感到,一定要抓住这股潮流。于是,第二年,我们迅速转向汉服“战场”,借助曹县服装产业链,从模仿摸索到独立设计,在各大电商平台甚至跨境电商平台开了数家汉服店,渐渐打开了市场。
以前回曹县,我看到最多的是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后来几年,随着当地服装产业的发展,一些大学生、创业青年陆续返乡,我的老公胡春青就是其中一名返乡博士。我本科是学美术的,服装设计能用上我所学的专业知识,还能发展自己的兴趣,感到很快乐。
从多年前做演出服开始,曹县百姓的生活就有了很大改观。在这里,大部分家庭是妇女把电商事业做起来了,在外打拼的丈夫就回来帮忙,渐渐地,有了越来越多的淘宝村、特色小镇。
产业发展了,腰包鼓起来了,生活也越来越美了。我们在曹县买了车和房,还生了二胎,小日子越过越红火。2017年,我们租用村里的扶贫车间,开起了自己的加工厂,带动周边20个村民和3个贫困户就业。这几年,我们新开了直播,又开始培养带货主播,公司的队伍更壮大了。
2021年上海进博会,我们带着自主设计的曹县汉服亮相会场。当看到大品牌的宣传手册、周边产品、文创产品时,我意识到了差距。虽然我们的汉服已有一定影响力,但产品体系、商业模式都还需要打磨。我下定决心,不仅要做汉服,还要做更多国潮服装,传承传统文化,诠释当代潮流,打开国潮服装的大市场。
除了设计新的潮流产品,创业者要花更多时间修炼“内功”。我老公现在是曹县汉服协会会长。近期,我们正在筹建“曹县汉服原创产业中心”,得到了当地政府在贷款、场地等方面的创业政策支持,中心的仓储和研发由我和老公两个人全盘负责。打造“宇宙中心”的汉服中心,我们不怕忙,只怕自己做不起来。曹县毕竟是个小县城,很难留住或吸引专业人才在此工作。如果我们的汉服原创产业中心成功了,一定会有更多合作伙伴加入我们,壮大曹县汉服产业。
古筝演奏别样人生
讲述人:哔哩哔哩(B站)音乐区up主 墨韵
成为一名B站古筝up主,确实是“意料之外”。大二那年,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用古筝改编、弹奏了我喜爱的歌曲《千本樱》,没想到,短短几天时间便收获了上百万播放量,成为B站的“镇站之宝”。自此之后,我的古筝up主之路铺开了。
哔哩哔哩(B站)音乐区up主墨韵正在演奏。光明图片
我从六七岁开始学琴,如今已有二十多年。大学期间,我加入学校的古筝社团,时常在学校活动中演出。研究生阶段,我去美国留学,本想毕业后回国当老师。因为一些偶然机遇,我结识了那时已经小有名气的几位同龄up主。在与他们交流的过程中,我看到了年轻人的蓬勃朝气,也仿佛看到了自己未来的更多可能性。一种新的渴望,就此萌生了。
基于大学期间在B站积累的粉丝基础,回国后,我开始继续做自媒体,重新拾起了对古筝的热爱。如何让传统民乐与潮流文化碰撞出火花,是我努力探索的事情。从简单的二次元单曲古筝弹奏,到逐渐拥有自己的团队;从演奏传统民乐,到融入现代流行的音乐元素,我从未停止挖掘传统与流行融合的更多路径。
不少年轻人认为,传统民乐曲高和寡、古旧乏味,但我从不这样看。的确,对于音色独特、个性极强的民族乐器而言,与节奏固定、和弦要求高的流行歌曲融合确实有难度。但对于创作者而言,依然可以尝试创作一些具有中国特色、东方韵味的音乐;对于演奏者而言,也应探索更多新的呈现方式。
古筝早已成为我的“生命之筝”。未来,我还想尝试拍摄关于古筝的纪实性短片,带大家了解乐器背后的故事,让即使不懂古筝的人们,也能够从中获得更有深度和价值的思考。我会沿着这条道路坚定地走下去,传承和创新,将永远是我音乐up主道路上的关键词。
(项目团队:光明日报记者 王美莹、高建进、陈芃朴、赵秋丽、冯帆、王斯敏 光明日报通讯员 高源)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07版)国家药监局公布第四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国家药监局官网16日消息,2022年年初以来,国家药监局以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为主线,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药品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现公布第四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一、铁岭经济开发区程浩氧气厂从事药品生产活动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铁岭经济开发区程浩氧气厂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经查,该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存在未按照规程生产、检查、检验、复核等行为,且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未能履行相应管理职责。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六项规定。2022年8月,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以及《辽宁省药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九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分别处以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氧气是人体进行新陈代谢的关键物质,医用氧在临床上主要用于缺氧的病人吸氧,尤其是在急救状态下,高纯氧可以用来挽救患者生命。我国对医用氧的生产管理、质量控制、贮存、放行有严格要求。本案中,企业关键人员未能履行相应管理职责,企业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对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带来潜在隐患。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双罚制”要求,在对企业依法查处的同时,对企业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压实相关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二、魏某涛非法收购药品案
【案情简介】2021年12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联合检查,发现魏某涛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现金交易、当场结算的形式在丰台区周边从个人处收购尿毒清颗粒、阿卡波糖片等药品。魏某涛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22年8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北京市药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以及《北京市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涉案药品、罚款16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我国对药品经营活动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且禁止非法收购药品。本案中,不法分子利用收购的医保药品与正常销售药品间的差价,拟从中获得高额利润,不仅严重扰乱了药品经营秩序,而且非法收购的药品脱离正规管理,药品储存条件无法保障,相关药品再流通到患者手中,对公众用药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对有效遏制相关违法活动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有利于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济宁市世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健店销售假药案
【案情简介】2021年,山东省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曲阜市辖区内的济宁市世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健店进行检查并抽样检验,发现该店销售的标称为“特效筋骨痛”“痛除根”等药品中含有双氯芬酸钠等成份,认定为假药。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件移送曲阜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22年6月,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判决该店负责人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2022年10月,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等规定,对该店处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该店负责人处以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坚决防范杜绝假劣药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损害。本案当事人销售假药,社会危害极大。司法机关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许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禁业的行政处罚,体现了坚决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决心。本案系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行刑联动的典型案例,体现了行政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信息互通、密切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体现了行刑衔接的高效执法合力,对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公安司法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具有借鉴意义。
四、广州达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履行注册代理人义务案
【案情简介】根据国家药监局交办的案件线索,2022年6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州达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未履行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代理人义务的有关情况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作为医疗器械的进口注册代理人,在协助注册人向国家药监局办理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过程中,未履行告知注册人需补充提交生产地址变更的ISO证书、产品标签和真实性声明等文件的公证函的义务,当事人的注册专员尹某某擅自通过图片编辑软件伪造虚假公证函提交国家药监局作为注册补正材料。2021年11月,当事人已协助注册人申请撤回涉案医疗器械注册申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十四条第四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规定。2022年8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其责任人尹某某处以5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境外申请人应当指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医疗器械注册事项。代理人应当依法协助注册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协助境外注册人落实相应法律责任。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医疗器械注册备案造假行为,本案为成功查处的首起涉及医疗器械代理人的医疗器械注册资料造假案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罚款、责任人员5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严格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要求,形成强有力震慑,有利于规范医疗器械注册行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五、宁波精博康复辅具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4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波精博康复辅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涉嫌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脊柱侧弯矫形器,涉案货值金额26.4万元,违法所得26.4万元。当事人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2022年8月3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号)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6.4万元,罚款13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康复治疗成为医疗领域新的增长点。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弯多发高发,其治疗过程、所使用医疗器械的合法性也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办期间深入了解脊柱侧弯的成因、诊断要点、治疗方法、影像学特征,并利用技术方法从PACS系统中提取患者的放射影像电子数据,找准案件办理的突破方向,从而揭开医疗康复领域无证生产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并侵害患者权益的潜规则。该案的办理彰显了药品监管部门针对新的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突破和攻坚克难的决心,维护了医疗器械生产、使用秩序,有力保障了公众用械安全。
六、苏州威视健医疗仪器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医疗器械案
【案情简介】2022年6月,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协查线索,对苏州威视健医疗仪器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涉嫌经营未经注册的进口眼内照明探头等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的超乳波切一体机,涉案货值金额20988.73元。当事人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2022年9月,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证的医疗器械104件、罚款358819.68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目前,眼科手术技术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激烈,部分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为获得竞争优势,擅自将尚未注册的医疗器械(大多数为耗材配件)投入市场使用,造成无证经营、使用医疗器械情况出现。本案的查处,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明白合法经营的重要性,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净化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七、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分析研判掌握的案件线索,联合公安机关对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并抽检部分化妆品。经查,该公司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期间生产的婴贝萱婴肤霜、婴康益生元身体乳,被检出含有化妆品禁用原料氯倍他索丙酸酯、卤倍他索丙酸酯、赛庚啶,货值金额为212667元。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同时,鉴于涉案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违法行为情节严重,2022年10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使用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作出吊销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其化妆品产品备案、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和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生产负责人莫某某作出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儿童化妆品或者在儿童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属于《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对此类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从重从严处罚。本案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动出击深挖案源线索,畅通涉案产品检验绿色通道,深化案件行刑衔接,联合公安机关有力打击了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违法犯罪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涉案企业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其产品备案等处罚,给予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终身禁业处罚,并首次给予涉案企业生产负责人终身禁业的顶格处罚,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体现了监管部门坚决守护儿童用妆安全的坚定决心。
八、“5·7”江苏扬州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2年9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以假冒商标罪等罪名判处张某某等8名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的犯罪分子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加处罚金。此案的发现源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扬州检查分局在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中摸排的违法线索。扬州检查分局发现上述假冒化妆品违法线索后,立即与扬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成立联合专案组,坚持追根溯源、循线深挖,最终捣毁假冒化妆品生产窝点1处、胶管供货商2家,抓获张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经查,自2020年3月张某某等人购买膏体、仿制包材、商标及防伪标识等组件,自行加工、组装生产假冒化妆品,并通过网络进行销售。
【典型意义】近年来,不法分子瞄准品牌化妆品进行制假售假,凭借他人优质品牌效应谋取非法利益。本案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从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在“打假保名牌”工作机制框架下,由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权利人企业共同发力,将制假售假链条一网打尽,切实保护公众用妆安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九、“6·12”福建漳州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1年9月,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收到多起投诉举报,反映注册地址在漳州市诏安县的多家淘宝网店销售假冒品牌化妆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经综合研判,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漳州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共同侦办案件。2022年6月,联合专案组派出执法人员100余人,分赴广东深圳、辽宁大连、河北邯郸及福建漳州等地同时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捣毁化妆品售假窝点6处,现场抓获涉案人员73人,查扣大量假冒化妆品。截至目前,诏安县人民检察院已对本案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3人,另有21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典型意义】近几年来,随着对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化妆品制假窝点进一步向农村、城乡接合部等偏远地区转移。本案中,不法分子形成团伙作案,分散在福建、广东等地的农村等偏远地区分工作案,且反侦查意识很强,在多个电商平台开设多家网店,跨省生产销售违法化妆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细致排查违法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并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摸清了全案违法行为脉络,最终成功打掉黑窝点,维护了公众用妆安全。